大家還記得《金秘書為何那樣》裡面朴敘俊大口吃蟹的畫面嗎?沒想到這個經典場景,居然成了最近韓國演藝圈的大新聞!
事情是這樣的:有家醬蟹餐廳,因為當年劇組去那裡拍戲,結果老闆就把朴敘俊的姓名和劇照,當作廣告大張旗鼓用足足5年,打出「朴敘俊暴風吃播的醬蟹名店」、「朴敘俊也吃了就愛上的醬蟹店」之類的超吸睛標語,甚至連門口都掛滿布條,網路關鍵字廣告開跑6年!
重點來了,這些全都是「完全沒經過本人同意」的喔!朴敘俊團隊2019起就一直勸餐廳撤下東西,結果老闆直接當沒這回事,更囂張繼續用,最後連性子都磨光,只好提告求償6000萬韓元!
但你以為這下老闆慘了嗎?不是耶!法院一審判決下來,讓人大跌眼鏡…餐廳只要賠500萬韓元(約台幣10萬),跟朴敘俊平常接業配的身價完全不成比例,根本佛心價!
網友看到判決後,整個炸鍋,超多留言都表示「老闆血賺五年」、「5年付10萬、廣告免費用到飽」、「10萬台幣?太輕了吧?」
你是不是也好奇這家餐廳怎麼有膽這麼硬蹭?法院怎麼看這種侵權?還有更多網友毒舌神回,真的刷新三觀!
這件事的後續和更多網友精彩觀點,趕快點這裡看完整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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