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八卦版的鄉民們!
最近雲林有間小吃店因為在布條上寫了「徵女助手」,結果直接被罰了30萬元!
沒錯,就是30萬!
勞動局長還說,這種性別歧視的徵才廣告,只要被檢舉屬實,罰款就是30萬起跳,沒得商量喔!
而且現在社群網站很方便,像FB、LINE、IG等,只要有人截圖檢舉也算!
新聞底下網友留言超激烈,很多人都在說:
— 法律規定不准寫性別,老闆最後還不是自己選?這樣只是在浪費大家時間?
— 小本經營賺沒多少,30萬罰下去是不是太狠?
— 不敢寫,難道讓大家白跑面試?
— 很多大樓管理員、工作場合,根本也都內定只收某性別啊,這樣算公平?
甚至有人提到其他社會現象,像什麼房東只租女、婦女保障名額,也都論戰很兇!
所以大家怎麼看?老闆不能寫「徵女」就是性別平等?還是法律過頭了?30萬一次罰下去合理嗎?
更多細節跟精彩的留言討論>>
https://flyer.tw/s/js2tpd
徵才性別平等性別歧視雲林小吃店法律社會議題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