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絕對讓人震驚——桃園八德分局副所長曾沛恩三年前在追捕酒駕嫌犯時,竟然連開5槍,結果2槍擊中後座女乘客,直接讓她傷重不治...
家屬當然不服,馬上提過失致死告訴,案子一路打到最高法院!你以為警察這樣會有事?沒想到一審、二審到最高法院都判無罪!法官怎麼說?“合理使用槍械”,而且認定無過失!
這件案子引起超大討論,八德分局也出來表態:「尊重判決,會協助同仁爭取權益!」
網友們的意見也超兩極,有人覺得警察好倒楣,出事就全怪他;也有人問如果受害的是你家人,你能接受這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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