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那個76行者前總召陳修將的瓜啦?
事情超扯,他因為懷疑小三女友劈腿,竟然把女生監禁在彰化汽車旅館,還找第三人玩3P,最後還痛毆女友致死。
結果法院居然只判他傷害致死罪10年10個月,30萬就能交保??重點是,他案發後本來應該5月31日發監,居然直接棄保潛逃,還潛逃了快一年!
昨天(5日)才在員林租屋處被警方逮到,終於結束長達339天的落跑人生。
底下留言一堆人在炸鍋,罵這判刑太輕、法律太鬆,甚至有人怒說30萬交保是在開玩笑嗎?難怪大家都說台灣人命不值錢…
還有人把法官罵爆、怒噴「恐龍法官」啦!有興趣的鄉民快來看細節+留言原文,莫名看到都心情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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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案件法律犯罪人命留言炸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