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超扯的一件事,完全刷新我對交通罰單的認知!如果你開車也怕『未禮讓行人』被亂開罰單,一定要看看這則新聞!
彰化有位女駕駛被警方指控「未禮讓行人」直接罰6千、還記3點,甚至要去上道安講習!重點是,這事還不是單純繳錢了事,這位女駕駛直接不妥協,還跟監理所打起行政訴訟!
重點來了,法官勘驗檢舉影片後,發現當下人車距離其實很安全,車輛根本沒搶道,警察卻沒舉證清楚就開單…最後法院竟然判警察敗訴!不只撤銷罰單,監理所還得賠駕駛300元+所有訴訟費!
這新聞下面網友留言一片倒,大家都在罵開罰單太隨便:「浪費國家資源」、「亂開單的應該要罰」、「檢舉魔人更可惡!」還有人說警察要為亂開單負責,連訴訟費都該自己繳!
其實這種事不是孤例,好幾個網友都說自己申訴過甚至訴訟獲勝過,現在開車在路上被『未禮讓』開單,真的都要被拍照,被逼著自己證明自己無辜?還是說執法單位只想拼業績?
看到這個案例,大家是不是覺得法律還是有幫助的、不合理的裁罰真的可以爭取!
到底這個案子警方影片拍了什麼?法官是怎麼判的?監理所還有沒有辦法上訴?全台車主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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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單未禮讓行人行政訴訟駕駛權益監理所行車糾紛司法判決車友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