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1鄉民,今天新聞一出,我真的是三觀炸裂!NONO性侵案,這件纏訟多時的大事,士林地方法院終於一審宣判——結果只判2年6個月,而且還可以上訴!
重點整理一下:NONO(陳宣裕)被控對6名女性性侵,檢方共起訴7項罪名,包括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案。法官最後只依據強制性交未遂開鍘,判了2年6個月,全案照理還能繼續上訴。
看到這邊,我腦海只浮現一句話:這種判決…你認同嗎?
我隨便看一下留言區,滿滿都是「判太輕」、「才兩年半」、「法官你在開玩笑?」、「這不是鼓勵犯罪嗎?」甚至有人說「台灣是犯罪天堂」!
其實案子從2008到2013年多起事件,真的發生了多少事大家都沒辦法完全知道,但法院開了7次庭,證人、吹哨者、被害人都出庭作證,NONO全程否認…然後現在就這樣結案。
法官怎麼想的?制度為什麼這樣?被害人又該怎麼辦?真心建議大家點進新聞原文,好好了解整個審判過程與內幕,很多人討論的細節你絕對沒在別的平台看過。
還有一堆對法治與社會的反思跟爭議點,值得大家深入討論!
👉 原新聞詳情與判決完整內幕,點這裡看真相:
https://flyer.tw/s/G8ahwo
#NONO
藝人新聞性侵案件法律判決社會新聞台灣司法觀察性暴力防治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