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們,這條新聞真的看傻眼,完全打破我對司法體系的三觀!
說有個47歲的檢察官,母胎單身還能這麼猛,為了追女書記官直接「零食、送禮物、加LINE、打分機、補習邀約,晚上值班還要守在車場、門口」,連生日還自問人家能不能祝福他?!
最扯是,女方被煩到爆,連主管、同事都直接開罵了,結果這位檢察官居然還沒停手,升級成跟蹤本人,還連續騷擾兩年!
結局來了,他被跟騷法判4個月刑責,不給緩刑、免職…但你們知道嗎?直接改調成「檢察事務官」!?離開雲林,換單位繼續待司法體系?這樣也可以??
留言區炸裂,大家都問:不適任還可以繼續當司法人員,這到底什麼規矩?居然還能領公帑!還有鄉民直言:「這哪是追求?根本癩蛤蟆!」、「女生真的太可憐,被這種人糾纏要崩潰」、「47年母胎單身不是沒原因」……
全套「追女怪招」跟細節,多到嚇破膽,大家一定要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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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跟騷法檢察官社會新聞兩性職場八卦法務部爆料免職還能調職?
司法改革堅持就能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