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想過『上一次出門散步』是什麼時候嗎?對某些人來說,能自由走到陽台,竟然需要等34年……!
鏡週刊最近的這篇報導超震撼,我真的看完眼眶都濕了。你能想像嗎?因為身障、沒有適合的協助設備,一名大哥劉哲彰竟然到34歲才「第一次」離開房間,到陽台。這不只是他個人的故事,更是現在許多重度身障者的困境縮影。
關於身障者訴訟的新聞以前聽過,但這次看完全新感受。光是『上廁所』這件事,平均一個月就要花1萬多元請人協助,甚至有時一天只能吃一餐,全台灣的照顧制度真的有照顧到每個人嗎?政府給的「個人助理時數」有限,也有很多硬性規定,遇到突發狀況只能自掏腰包度日,這到底公平嗎?
而且,現場紀錄還寫到:「就算有適合輪椅,也無法真正出門⋯⋯因為是上課時間不能用助理時數」,這種層層規範真的很讓人無奈。
看了一下留言,大家都超有感!有人說『真正的勇士』、有人大呼政府該加強相關法案、也有人提到社會對身障群體的漠視……不止一兩個人覺得制度超無解。你呢?
我自己看完真的有被衝擊到,如果你還沒了解這群人的艱難生活,一定要點進去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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