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國血拚時是不是都會被便宜的名牌、3C、包包燒到?但從6月開始,買仿冒品帶回台灣,海關不只直接沒收,最高還可能開罰1.5萬元耶!
舊制是只要價值沒超過5000元,大多就是沒收,沒啥事。但新規定一上路,不管價格多低,連小東西也直接罰到底!先提醒大家,這回真的沒緩衝,連買來自用都不行。
而且罰錢不是結束,還可能被調查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 千萬別因為想撿便宜而讓自己被罰又被查。
知道很多人會好奇,像有網友就問:「海關怎麼知道是不是你自己帶出去再帶回來?」甚至覺得政府應該幫忙退貨取回貨款。
你覺得這新規合不合理?到底未來出國買東西要多小心,更多細節趕快看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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