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我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個超離奇的新聞事件,完全是真實社會版「意外」懸案!
事情發生在台南,一對營造商夫妻某天開車外出,沒想到竟然不慎跌進池塘雙雙溺斃。家屬眼看爸媽留下1200多萬的保險(多家公司投保),理賠本來以為就是程序走完、錢到手。BUT!新光產險偏偏就是不賠這500萬,兒子直接告上法院,結果一審二審都直接打槍他!
到底是在演哪齣?帶大家快速看亮點:
✔️死亡證明選了「不詳」不是意外?
✔️現場車速慢、20公尺外才沉沒?
✔️夫妻有大額債務,疑似有輕生風險?
法官最後根據這三個理由判定保險公司可以不賠,說實話,社群整個爆炸,大家超不爽。有網友甚至直接說:
新光是真的爛,車禍理賠也拖拖拉拉。
保險本來就是騙人的,從來都不買。
沒證據證明自殺就該賠,這樣小老百姓根本沒路走!
投保前跟你眉來眼去,理賠時冷若冰霜…
保險公司、法院、死者家屬,這三方的攻防簡直跟八點檔劇情一樣精彩(甚至網友怒嗆:買新光不如自求多福…)!到底誰該為這場悲劇負責?你怎麼看這起離奇的池塘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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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案件保險理賠新光產險法院判決意外還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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